这两天,一则“廊坊政法委书记打人”视频在微信群里大量转发,并有网友留言转发称“河北廊坊政法委书记殴打人”的视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网传动图如下:
26日下午,廊坊市委政法委做出回应:
经调查核实,视频内容当事人并非廊坊市政法委书记、也非廊坊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给信息传播方式带来的便利、迅捷,但“平安廊坊”小编也留意了视频中声音和图像,第一感觉就是双方对话根本不像廊坊口音,现在廊坊市政法委官方也做出了调查回应。未有媒体报道,仅仅微信群里几个字的留言,便扣上了“廊坊政法委干部打人”的帽子,这样的视频竟然有模有样的转发了一整天。希望广大网友擦亮眼睛,不要人云亦云的转发不实信息。
那这则视频真相是什么?
经确认,该视频中发生的事,系6月22日发生在湖北随州某公司内,销售人员与外地客户因纠纷发生的冲突。
这次躺着都中枪…
散布谣言会有怎样的结果?
网络谣言法规严 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入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倘若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后果严重,使得公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可构成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如果谣言是针对某些个人或单位,则还有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在中国“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
希望每位网民都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责任,
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完
版权归原作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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