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税务)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违法违章处理
(逾期申报类)模块
操作指引
2024年3月1日起,安徽省将在合肥市经开区、庐江县;淮北市濉溪县;亳州市蒙城县;宿州市泗县;蚌埠市禹会区;阜阳市颖东区;淮南市凤台县;滁州市全椒县;六安市霍邱县;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三山经开区;宣城市广德市;铜陵市义安区;池州市贵池区;安庆市桐城市;黄山市黄山区;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扩围试点上线电子税务局“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模块,试点区域纳税人可按照以下操作指引完成逾期申报类简易处罚网上办。
操作指南
1.试点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选择“企业业务”身份进入系统。
2.在“我要办税”栏目点击法律追责与行政救济事项/违法处置/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模块或通过上方搜索栏搜索关键词找到该模块。(新电子税务局试点纳税人登录后需点击进入地方特色模块,然后通过网页右上方搜索栏搜索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然后点击进入。)
3.如存在逾期未申报情形,根据页面提示先办理逾期申报。按照下方图片的顺序,依次点击红框内的按钮完成逾期申报。如已完成补申报未办理处罚的,请直接从第5步开始操作。
4.申报完毕后,请点击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按钮进入处罚页面。
5.点击查询按钮,显示待处理的违法行为,点击左侧红色处理按钮逐条按顺序处理。(第一条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才可以处理第二条)
6. 阅读并确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点击继续处理,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符合首违不罚,如符合,进入首违不罚流程。
浏览拟处罚告知页面并进行陈述申辩,点击“我已阅读,继续提交”按钮。
阅读首违不罚承诺书,点击“我已阅读并确认”按钮,弹出信息对话框,点击确定。(如果陈述申辩选择有异议,则会提示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系统自动制发不予处罚决定书和首违不罚承诺书,并告知互联网救济渠道。点击确定后,处罚流程结束。
7.如系统判断不符合首违不罚,则进入简易处罚流程。浏览简易处罚拟处罚告知页面并进行陈述申辩,依次点击“我已阅读,继续提交”“确定”按钮,系统自动生成处罚文书。
8.提交成功后点击“去缴款”按钮,勾选需要缴纳罚款的项目,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缴款。缴款成功后,点击是,处罚流程结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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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一
进入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模块发现有终结字样的违法行为时,需点击终结按钮按照下图的顺序依次操作,直至处理完毕该行为,此时方可处理下一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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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二
使用网银缴款时,网页自动拦截功能会阻止网银、网银控件安装页面弹窗导致缴款中断,请关闭网页拦截功能。如发生中断,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右上方搜索栏搜索“异常处理”,找到对应的模块进行取消操作。如已经进入网银缴款界面而中断的,需耐心等待10分钟左右方可进行取消操作,如仍不能取消,可致电税务机关后台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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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三
待处理违法违章对应的所有未申报记录只涉及费、非税,不涉及税,则系统会直接终结该违法违章记录,页面提示不涉及处罚。
若对应的未申报记录(税)申报期限有对应的其他违法违章行为,且该行为进行了处罚或处于待缴罚款状态(已经生成处罚文书,尚未缴款),则系统也会直接终结该违法违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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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四
目前仅支持2019年1月1日之后的未申报记录补申报功能,之前的未申报记录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个别税种由于申报表单更新无法网上补报,会提示需要线下申报;主税种已经申报,附加和附加税未申报的也无法网上补报。线上处罚适用范围同上述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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