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的所谓“61人叛徒案”导致包括薄一波在内的大批人被打成叛徒,并成为刘少奇“反党”的有力“罪证”。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柯庆施提议“履行手续”解救被捕同志
柯庆施
事情还得从1936年3月说起,当时刘少奇受中共中央的委派来到华北,任北方局书记。刘少奇到天津后,发现这里党组织遭破坏,干部严重不足。
1936年4月的一天,刘少奇见到中共北方局组织部部长柯庆施,两人谈了华北的形势,这时柯庆施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当时北平草岚子监狱“北平军人反省院”关押着一批党的干部。这批干部主要是30年代初期因北方党组织两次遭大破坏而被捕的。到1936年时,还有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60多人被继续关押着。这些人都是党的一笔宝贵财富,如果能将他们营救出来,可以大大加强华北地区的干部力量。
当时监狱规定,他们徒刑期满后,假使你不反共,也不能出狱。 他们铅印好一个“反共启事”,要刑期已满的犯人在上面按个手印,即可释放出狱。但监狱里的共产党员拒不就范。于是,柯庆施向刘少奇建议,让狱中的干部履行监狱规定的手续,及早出狱。
刘少奇当然清楚所谓”履行出狱手续”意味着什么。更明白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后他点点头,缓缓地说:我个人同意。履行敌人规定的出狱手续,是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一个特殊措施,有利于党的事业。但他也深深感到,这件事情关系重大,责任重大,必须请示中共中央。
于是,刘少奇立即请示中央。时任中央“负总责”的张闻天与毛泽东研究后批准了刘少奇建议,张闻天代表中央给刘少奇和北方局回电,批准了这个决定。
“假自首”出狱
1936年6月,刘少奇接到中共中央的批复,立刻把这件事交由柯庆施去执行。柯庆施当即派地下党员与被关在监狱内的同志取得联系,并送去一封信,指示他们可以履行“出狱手续”,争取早日出来。当时正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的薄一波和支部委员刘澜涛、殷鉴,收到密信后,疑虑重重,担心这是敌人设下的又一个圈套,于是决定不予执行,也不在党员中传达讨论。
北方局送信到狱中已三个月,仍不见回音。刘少奇决定写第二封信给狱中同志。信中说:
党组织营救你们出狱,这是中央的决定。考虑到你们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党认为,为了争取你们尽快出来为党工作,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敌人出狱手续。党现在向你们作出保证,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中央完全负责,政治上不以叛徒论,组织上不歧视,你们要相信中央。如果你们接此信后,仍然拒不执行,就要犯更大更严重的错误。
为了证实这两封信是否真是中央的指示,狱中支部又通过另外的通讯办法得到了北方局的第三封信。信上再次说明,这些指示是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的,随信还附有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的主要内容抄件。
最后在狱中的同志经讨论一致同意服从组织决定。随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几十名共产党员,分作九批履行了监狱规定的手续陆续出狱。出狱后他们被中共党组织分配到山西、河北、天津等地,开始新的工作。1945年在延安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时,出狱的人中有14人作为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
康生诬陷出狱同志为叛徒
这段历史中共中央早有定论,但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江青、康生一伙,却又将它作为一桩历史疑案,重新提出。当时这批人尚有40人健在,其中有22人担任着省委书记、副省长、中央机关副部长以上乃至国务院副总理的领导职务。
薄一波
他们为了借机陷害这批老同志,把薄一波等经组织决定出狱,说成了“自首叛变”,说成是“刘少奇招降纳叛的组织路线”。为此,还搞假证进行诬陷,欺骗各中央委员。
更有甚者,他们怕张闻天如实说出当年中央批准北方局建议的事实经过,还对其进行了威胁和关押监护。
在他们煽动下,经毛泽东同意,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六十一人的自首叛变材料》。这一文件指出:“在反对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斗争中,揭发了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61人的叛徒集团。”文件还说:“薄一波等人自首叛变出狱是刘少奇策划和决定,张闻天同意,背着毛主席干的。”
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
此事成为打倒刘少奇的有力“武器”。然而如果追溯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首先提出这一建议并具体实施这一计划的并不是刘少奇,而是柯庆施,虽然柯庆施于“文革”发动前已逝世,但他并没有因此受牵连,1967年江青依然称赞他为“毛泽东的好学生”,1975年中央还召开“柯庆施逝世十周年”大会以纪念他。
1978年,由曾彦修作证,时任中组部部长的胡耀邦,顶住种种压力,积极拨乱反正,“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得到平反。“文革”中幸存下来的老同志从“叛徒身份”的枷锁下解放出来继续从事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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