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微信号:Kwanshu
2019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在官网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2019年第3号)。本次公告共涉及三类主体:一是截至2019年9月30日,欠税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企业或单位类);二是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类);三是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类)。
对于公告中的纳税人,没有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会面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下措施:
一、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欠税人存款中扣缴;
二、收缴欠税人发票或者停止向欠税人发售发票;
三、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欠税人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欠税;
四、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出境;
五、提请法院向欠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此外,缴税款的纳税人,在欠税期间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欠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二)不得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否则,将依法处以所欠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构成犯罪,是指逃避追缴欠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欠税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当中,共涉及84家企业,欠税总额高达41亿元,其中,欠税超过亿元的企业有4家,包括:福建仁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顺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骧某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传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中福建省传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欠缴消费税接近30亿元;欠税金额最低的是福清市渔溪某电机店,欠缴增值税200580.47元。
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企业或单位类)当中,涉及75家企业,欠税总额为24588240.18元,其中,欠税金额最高的是某家具公司,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共计14731461.28元;而欠税金额最低的是某餐饮公司,欠缴个人所得税6元。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类)当中,涉及14个纳税人,欠缴总额为643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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