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华社回顾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五类案例解读五大问责情形,有助于广大党员把自己摆进去,认清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勇于担当。(新华社 2020年7月17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条例》围绕履行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职责情况进行问责。由此可见,问责问谁的责,问的是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聚焦的问题是党建和廉政问题。这释放的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作为在机关内工作的党员干部,更要起到表率作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占领好党建的思想高地,敲响清廉的长远警钟。从而协助好各级组织各个领导开展工作,耕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条例》围绕在党的事业中不作为、无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情况问责。问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法乱纪,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也属于不尽职,不称职,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人才。问责范围的明确扩大,也是督促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在其位谋其政,秉承初心和使命谋幸福、谋复兴。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问责。在保证了个人和集体尽职工作的前提下,更要随时紧紧围绕在中央周围,为着党中央制定的宏伟目标和伟大蓝图而前进。所有不服从大局、逆潮流而上的党员干部都应该受到问责。 在平时的工作中,不免有不少在为官作为方面出现问题的同志。虽然这种行为相对于其他罪责来说显得轻微,但是对我们的工作,尤其是对党委政府的形象树立起了巨大的阻碍作用。此次问责范围扩大,既是坚定党委政府形象的表现,也对我们纪检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重的担子。如何在调查、量刑等方面达成一定的执行标准,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
问题条例的颁布,是为了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负责守责尽责,忠诚干净担当。只有领头羊、排头雁的方向带对了,整个队伍才能奋力拼搏,越走越快,越走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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